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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为群众办实事之“以案释法”进村镇

民有所需,我有所为。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,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机关职能,结合党史教育活动工作要求,积极投入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以身边案例出发,开展与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以案释法宣讲活动,努力营造了一个群众知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的法治氛围。 

近日,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以办理的某村村干部敲诈勒索案为典型,联合陈仓分局在该村村委会召开“以案释法”现场会,通过分析案例发生原因、查找存在问题,从而引导村干部进行自我深入剖析,查找自身在服务群众、学法用法上存在的不足,鼓励村干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通过加强法律学习,不断提升法律素养。

现场会最后,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刘柳指出,该敲诈勒索案发生反映出该村在普法宣传、弘扬传统美德、村委会日常工作中均存在短板,要求村委会在不断加强自身法律学习的同时注重普法宣传;通过宣传先进典型人物、组织乡贤讲课等多种方式弘扬传统美德;更要健全村委会管理机制,提升依法依规为村民服务的能力。

现场会后,组织干警在阳平镇街道开展普法宣传,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册、普法宣传单,进行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,普及相关法律知识,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,解答村民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,寓法治于日常工作,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。



文字:朱光宇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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